根据四川省关工委等四部门《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关委〔2026〕32号)文件要求,我校按程序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在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拟推选龚珍旭为四川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人选。
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16-2390321。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2026年10月21日
编辑:吴官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