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教合作部在校委会领导下,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规政策,根据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定位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通过深化产教整合、加强校企(行业)合作,推动产业与教育深度整合、促进教育链与产业链衔接,负责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的管理、创业创业课程开发与运行、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及大学职业规划大赛的组织与管理、学校各类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及艺术交流及校企合作工作的推进与实施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研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针、政策,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相关规章制度、措施、办法。
二、负责园区发展规划、孵化流程、园区功能完善、数据收集归档等日常管理及平台的完善与维护。
三、负责园区创新创业项目孵化服务,包括就创业指导、市场对接等,大力推进学校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园区工作。
四、建设集信息咨询、项目对接、在线教育、资源共享、深度交流于一体的产教融合线上平台。
五、积极寻找、筛选与学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的企业,并共同建设一支产教融合型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六、负责规划、构建涵盖创新思维训练、商业模式构建、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创业法律基础等多个模块的具有系统化、前瞻性的双创教育课程体系;负责学校创新创业课程的管理与实施。
七、负责统筹组织各类创新创业相关培训课程以及实践实训项目课程的遴选、申报及入驻创业园工作。
八、负责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及大学职业规划大赛的组织与管理及学校各类创新和创业赛事活动。
九、根据国家有关校企合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校企合作相关规章制度、合作模式、合作办法(协议)等,
十、负责搭建对外校企合作平台,实现“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
十一、负责与合作企业共同开展实践实训项目合作,实现教学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
十二、负责行业协会及龙头企业与学校共建专业及产业学院,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效衔接。
十三、负责学校与企业共同规划和建设实践教学基地,根据专业特点和教学需求,确定基地的功能布局和设备配置。
十四、制定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制度和运行规范,明确基地的使用流程、设备维护要求等。
十五、负责学校各类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及艺术交流等活动,鼓励师生参与跨学科、跨领域的文化创作与研究。
十六、负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相关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十七、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产教合作部下设“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演出中心”。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部长:薛林
工作职责:在分管校领导下主持产教合作部全面工作。具体负责创业创业课程开发与运行及校企合作工作的推进与实施。
副部长:刘乾龙
工作职责:协助部长统筹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的管理、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及大学职业规划大赛的组织与管理、学校各类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及艺术交流等工作;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部长:李臣杰
工作职责:协助部长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工作;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创新创业孵化中心
中心主任:刘乾龙(兼)
副主任:刘鹏
中心人员:杨娜、王仝
主要职责:
(一)研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针、政策,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相关规章制度、措施、办法。
(二)负责园区发展规划、孵化流程、园区功能完善、数据收集归档等日常管理及平台的完善与维护。
(三)负责园区创新创业项目孵化服务,包括就创业指导、市场对接等,大力推进学校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园区工作。
(四)建设集信息咨询、项目对接、在线教育、资源共享、深度交流于一体的产教融合线上平台。
二、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中心主任:薛林(兼)
副主任:杨春兰
中心人员:钱纯苇、谢兆雨、周佳妮
主要职责:
(一)积极寻找、筛选与学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的企业,并共同建设一支产教融合型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二)负责规划、构建涵盖创新思维训练、商业模式构建、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创业法律基础等多个模块的具有系统化、前瞻性的双创教育课程体系;负责学校创新创业课程的管理与实施。
(三)负责统筹组织各类创新创业相关培训课程以及实训实践项目课程的遴选、申报、实施。
(四)负责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及大学职业规划大赛的组织与管理及学校各类创新和创业赛事活动。
三、演出中心
中心主任:刘乾龙、李臣杰(兼)
副主任:罗宇
中心人员:杨明潼、陈兴波
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校企合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校企合作相关规章制度、合作模式、合作办法(协议)等,
(二)负责搭建对外校企合作平台,实现“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
(三)负责与合作企业共同开展实践实训项目合作,实现教学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
(四)负责行业协会及龙头企业与学校共建专业及产业学院,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效衔接。
(五)负责学校与企业共同规划和建设实践教学基地,根据专业特点和教学需求,确定基地的功能布局和设备配置。
(六)制定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制度和运行规范,明确基地的使用流程、设备维护要求等。
(七)负责学校各类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及艺术交流等活动,鼓励师生参与跨学科、跨领域的文化创作与研究。
(八)负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相关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